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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咨询--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018-01-18 17:13 李婷婷  天府宫匠 审核人: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1、什么是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职业安全健康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早在七十年代初期,一些发达国家针对国内职业安全卫生的现状提出了:“国家检察、雇主负责、行业(协会)管理、工人监督”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模式。健全和规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同时与之相适宜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标准也日趋完善和成熟。

由于国际社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希望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及其标准系统化、规范化,以便科学的方式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八十年代末开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劳工组织ILO就该领域的国际标准的制定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形成国际社会的共识。1996年DNV、BSI等十余个国际标准机构合作,在各自现有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基础上联合起草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1”简称OHSAS18001。

由于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权威性,也习惯称OHASA18000为ISO18000。

2、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好处

2.1对国家

a)有助于处理好政府、企业、员工在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的关系和矛盾;

如果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搞好了,相互之间的矛盾也就弱化了;政府、企业、员工三者之间关系也必然的得到改善。

b)有助于推动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1)促使企业主动地遵守国家各项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不是在国家强制要求和指令下实施;

2)自觉地承诺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与持续改进;

3)有效地降低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

4)推动我国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法制建设向科学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2.2对企业

a)有利于全面提高企业的总体管理水平,树立企业的形象,在国内、国际建筑市场提高竞争力;

b)将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有被动变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

c)有利于企业领导安全责任的落实;

d)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可以有效减少事故、伤亡、职业病和财产损失,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e)有助于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f)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g)通过审核机构的审核能为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带来增值的服务,有利于组织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3、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目的

在于控制危害因素,改善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因而全面识别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价成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与保持的基础。对评价出的不可承受风险的控制与管理成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核心。

4、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对策

4.1危害的定义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应进行全方位的思考。

4.2危害产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危害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四个方面的因素。

a)物的不安全状态

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包括机械、设备、装置、工具材料等。

不同组织、不同行业的“物”有差异,因而不安全状态有所不同。组织应根据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历史经历,总结自身内部所有可能的具体的不安全状态,并通过危害识别、风险评价予以补充,这对事故预防是极其有用的。

b)人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动。

不安全行为包括本人不应做而做了某件事、本不应该这样做(应用其他方式做)而这样做某件事和应该做某件事但没做成。

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中13类不安全行为:

——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设备;

——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攀坐不安全位置;

——在吊物下作业(停留);

——机器运转说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忽视使用必须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不安全装束;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注:不安全行为主要是针对操作者而言,非针对管理人员;而由管理人员的决定和行动引起的不安全因素属于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在时间方面与事故的发生有密切的关系。当某种不安全因素在事故发生前存在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本来完全可以认识并改变它,在这种情况下,产生这种不安全因素的行动不能定为不安全行为。

c)环境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振动、温度、辐射、电击等都可能成为危害;

——化学因素,有毒化学品、腐蚀性物质、爆炸性物质、可燃液(气)体、氧化物等。化学物质的形式包括液体、气体、气溶液、粉尘、烟雾等。化学物质一般通过吸入(90%的工业中毒通过吸入)、皮肤吸收、误食、注射等途径进入人体;

——生物因素(IT、微电子行业影响较小);

——人类功效学,手工操作、重力负荷;

——社会心理学,精神紧张,调、倒班制度,长时间作业。

d)管理缺陷

——对物的管理,有时称为技术原因。包括技术、设计、工艺、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的安排设置不合理等缺陷,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等等;

——对人的管理。包括教育、培训、对作业任务和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

——对作业程序、工艺过程、操作规程和方法等的管理;

——安全检查、监察和事故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

——对采购安全的管理问题。

4.3危害因素分类

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危害因素主要分为6类,即:物理性危害因素,化学性危害因素,生物性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行为性危害因素和其他危害因素。

a)物理性危害因素:

——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体、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防护距离不够等);

——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点火花等);

——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性噪声等);

——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等);

——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r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

——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堆料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等);

——明火(电焊等);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等);

——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等);

——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作业环境不良(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等);

——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等);

——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等);

——其他物理性危害因素。

b)化学性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液、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等);

——自燃性物质(白磷等);

——有毒物质(有毒气(液、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等);

——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液、固)体);

——其他化学危害因素。

c)生物性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其他生物性危害因素。

d)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

——健康情况异常;

——从事禁忌作业;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

——辩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辩识错误、其他辩识功能缺陷);

——其他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e)行为性危害因素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错误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监护失误(未执行拉合闸制度、未执行双人双锁制度);

——其他行为性危害因素。

f)其他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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